2010-02-13

電視影集教我的事

新年快樂、虎虎生風

這些日子,經歷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之後,我發現一直以來偏好看醫學、法律之類的影集,是因為我們的教育和生活環境裏,沒有太多這類的訊息和知識可以吸收和學習,往往遇上了,會因為無知而被欺負,所以"學習",是為了累積能量來保護自己。

記得大學時有一門民法課,老師要我們從報紙上找新聞事件當案例主題,應用六法全書裏的法律條文來分析案件,主題是民法,所以得先判斷哪些是民法的案件,然後就事件本身列出相關的法條,並歸納出哪些法條有利當事人,哪些法條不利當事人,這個作業本身還蠻有趣的,就好像自己是個律師一樣,這作業我拿到了全班最高分,當時還蠻高興自己的分析獲得專業人士的肯定,但我沒想要當一名律師,我其實比較想當怪盜。

當怪盜的思緒要比律師周密、比警察嚴謹、比編劇有創意、比演員投入、比記者消息靈通、比政客狡猾、比商人大膽,這麼艱難的才能不是人人都有的,所以當很多人喜歡福爾摩斯的時候,我卻是特別喜愛亞森羅蘋。

看警探類的影集,都會很納悶為什麼警察要對所有人那麼兇,後來慢慢理解因為在查出真相前,每個人都可能是嫌疑犯,這時候警察的角色既是仲裁者也是調查員,保持中立最好的做法就是和所有的案件關係人保持距離,尤其讓關係人恐懼是最好的方法,恐懼既可以維持距離,又會讓人不自覺流露出弱點或想隱藏的事,記得韓劇善德女王中金庾信說過:「戰勝恐懼最好的方式是憤怒」。那天我是有點沒來由的憤怒了,為什麼面對警察大家會無意中不自覺的有些恐懼。因為大家的恐懼反到讓我憤怒,尤其母親是莫名其妙被撞的人,不知道警察是在凶什麼,而且他對撞我們卻也是被撞的那個司機客氣的不像話,事後想想,也許是因為那司機客氣了,我憤怒了,面對憤怒的人要用憤怒來壓制,不然就顯弱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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