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物時,我最不喜歡店員說,這是某某人推荐或使用的,好像自己的風格很不明確,所以對方沒辦法推薦屬於我的商品,這樣感覺會有點悲傷,原來自己這麼飄忽阿! 也許我是缺乏書中說的那種”我就是標準”的氣勢,記得朋友曾說我很適合穿剪裁特殊、設計感強烈的衣服,那也許是我相信自己的選擇,所以穿上這類衣服時會自然流露出這就是我的氣勢,自然而然就變成我很適合這樣的衣服,甚至我也因此對自己豎立的風格和挑選的衣服更有自信。
當我開始試著要融入大眾化的世界而選擇看起來所謂很IN的服裝時,自我風格開始消散,複雜的資訊干擾下也不再能精確的選出合適的單品,複製人的街頭沒有風格的世界,就像黑暗勢力籠罩地球般讓人難受。”打扮的基礎”就像是黑暗裡的微光,努力的要喚醒在黑暗裡迷失的靈魂。
我特別喜歡作者光野桃提到逛街和欣賞名畫一樣這一篇,在名畫讀本裏赤瀨川原平提到,欣賞展覽時應快步繞完全場,差不多在2~30分鐘內欣賞完所有作品。因為時間有限,快步移動,視覺會緊繃,感覺就會變的比較敏銳,一下子就會捕捉到好作品或是吸引自己的作品。甚至欣賞作品時,要拋開世俗觀念,用自己的眼光去欣賞。同樣的購物時,也該要拋下社會資訊,找尋自己喜歡的,吸引自己的,而非某某人穿的,或是某名牌的新款。
時尚是一種風格,一種吸引人目光的賞心悅目引發讚嘆的風格,這樣的風格沒有定向,也沒有標準,也許有某些單品或顏色可以協助入門,但自我風格的養成還是在認識自己,及不斷的嘗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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